解析:
当商品房出现无法按期交付的情况时,业主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中止还贷行为:
首先,业主可尝试与相关银行进行商议,以寻求暂时暂停偿还款项的解决方案。若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了相应的协议,则可实现停贷。
其次,若业主与银行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业主有权向银行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业主即可按照判决结果停止还贷。
最后,业主也可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请求政府部门介入,协助处理房屋交付及还贷事宜。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