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视为可合法申请退房的条件:
首先,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交房义务,以至于最终形成了根本性的违约行为;
其次,如果开发商在签署合同时未提供完整且合法有效的相关手续证明其具备履约能力;
第三,如未经买受人本人(购房者)同意,开发商擅自对房屋设计进行更改或者调整;
再者,若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与合同协议中的约定值之间差距过大,累计超过3%者;
最后,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该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
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
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