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精装修住宅出现质量问题,业主需立即着手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并暂停办理收楼手续。
然后向开发商提出限期修复要求,确保双方均有足够时间进行深入协商解决方案。如经协调无果,业主可依据法律规定正式提起诉讼,借助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