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房屋公用部分的测量与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根据公式,公用部分的面积等于公用部分系数乘以套内建筑面积;
其次,公用部分系数则可以通过总的公共区域分摊面积除以(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总的套数)来得出;
最后,套内建筑面积是由套内可供使用的面积、墙面面积以及阳台面积三者相加而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