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相关赔付中,其依据乃以实际所蒙受之损失为准绳。
至于详细的赔偿金额,则需由专业的评估鉴定机构进行深入细致的鉴定与评估。若工程质量在竣工验收环节被判定为不合格,但仍有修复可能者,则修复所需的全部费用将由承包方承担,而发包方则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然而,若工程质量已无法通过修复手段恢复至合格水平,那么发包方可选择暂缓支付工程款项,同时有权向承包方提出相应的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