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的相关法律规定,若有任何个人或单位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重复实施盗窃、进入私人住宅进行盗窃、持有武器进行盗窃、以及秘密扒窃等恶劣情形时,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即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而对于那些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至于那些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他们将面临最高可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也必须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责任。当盗窃罪被判定为惯犯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那些曾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如果在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就构成了累犯,应当受到更严格的处罚,但对于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岁的人犯罪的情况则不在此列。因此,如果盗窃罪被认定为惯犯,那么其可能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罚制裁,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