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刑事犯罪,倘若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已经超过,则需进行深入细致的案情分析才能作出决定。通常来讲,如果确实是由于追诉时效的缘故,那么司法机构将不会再对该案件进行追诉。
然而,如果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形,例如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等等,这些情况都不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另外,如果案件的办理期限已经超出,这可能会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产生影响,因此需要重新审视证据的有效性与可靠性,并据此判断是否仍有必要继续推动案件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