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所承担之债务系出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共同经营所需,或基于夫妻双方面共同意愿所导致,则可向其丈夫寻求追偿。
然而,如经证实,此债务乃个人债务,例如已被明确定义为个人责任,或者此债务源自于夫妻一方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违法行为中,则不得向其丈夫索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