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重大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中,首要任务是即时采取各项措施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危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亦应当迅速进行与之相关的病历以及其他重要资料的封存工作。
其次,我们需要紧迫地向当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沟通汇报。下一步的行动可能包括向相关的职能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证的申请,以便更为清晰地界定事故的责任归属及其严重程度。一旦确认该起事件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那么相应的患者便可与涉事的医疗机构展开协商,商讨解决赔偿事宜;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患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若医疗机构被认定存在过失行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