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关于处理无效的居间合同这一问题,其处理策略会因为特定情况而有所不同。若合同自始便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双方当事人应当将彼此现有的关系回复至合同签订之前的状态,也就是互相返还各自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获得的财务收益和财产权益。当涉及到那些无法进行实际返还的财产或者认为返还并无必要时,则应当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的一方,他们应当对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进行赔偿;而如果是双方均有过失行为的话,那么他们就需要各自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