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协议离婚后产生的财产纠纷类诉讼中,预期的开庭日期并无固定准则可言,这主要由众多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例如法院所受理的同类案件数量、多元化的送达情况等等。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从案件正式立案至法庭审理获得许可,这段期间大约需要数月甚至更长时间。
然而,若遇到案情复杂且涉及送达过程曲折艰难等意外状况,则上述时限有可能进一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