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们平时的民事打官司过程中,每个参与的人都要在规定时间内把自己的证据交上去。要是你超过了这个时限才交证据,那么对方就有权利觉得这些证据不能作为他们质证的依据。但是有些时候即使过了期限,但这个证据对于说明整个事情的真相真的非常关键的话,当然法官也有可能会考虑接纳进来了。这么做就是为了让整个诉讼过程更公平、更有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