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合同瑕疵履行致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此乃法定解除的关键要素。例如,所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瑕疵,完全不能符合合同所约定的使用要求。倘若瑕疵履行较为轻微,并未对合同主要目的的实现造成影响,一般而言是不能解除合同的。不过,若存在多次瑕疵履行的情形,且这些瑕疵履行累积起来对合同目的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那么这也有可能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