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却败诉之后,若依然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可于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双方若能协商一致,也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来办理离婚证。在协议离婚的情形下,双方需要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一致的意见,进而签订离婚协议书,再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之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