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私营企业内部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其立案标准因其涉及的具体罪名不同而呈现出多样化特征。例如,职务侵占罪这类行为,其形式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六万元以上者,应当被视为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再如,挪用资金罪这一类犯罪,其表现形式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该被认定为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尚未归还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