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普通合伙里头,只要是合伙人,他们对于整个公司的债都要负无穷无尽的连带责任。但是在特殊类型的普通合伙里面,比如像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这些地方,如果遇到特别的状况,那合伙人就只需要承担有限的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