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单位为员工缴纳的保险费用通常不被纳入辞退补偿的计算范畴。辞退补偿的计算主要取决于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与工资水平。具体而言,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则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即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给予半个月工资的补偿。倘若属于违法辞退的情形,则需按照上述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