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搬迁的情形下,若员工的年假未能休完,一般而言,公司需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年假属于员工的法定权益,因公司方面的原因致使员工未能休假时,理应对员工给予相应补偿。不过需要留意的是,若公司在搬迁之前已经安排员工休年假,而员工出于自身因素未能休假,那么该员工可能无法获取这部分赔偿。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