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起诉离婚并非必然要在本地进行。通常情况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不过,倘若被告离开其住所地超过一年,在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时,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在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时,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