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逾期被诉且需出庭时,您可向法庭阐述自身的观点与情况,并有机会进行举证、质证,从而为自身争取有利的结果。倘若您不出庭,法庭或许会在您缺席的情形下开展审理与判决工作,如此一来,您便可能丧失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机会,而法庭有可能仅根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与陈述作出对您不利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