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父母于离婚之后有向您寻求金钱资助而未如期偿还的情况出现,您便可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以及第六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对其进行追索并主张其按借款协议中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若其依然拒绝清偿债务,您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比如说,前往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其依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支付相应的利息。在此过程中,您需提供借款协议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及其具体金额的相关证据。若借款协议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那么该协议的内容将会成为关键性的证据。
然而,若借款是通过口头方式达成的,那么您就需要寻找其他的证据来证实借贷关系及其具体金额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