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破产后亟需优先偿付员工薪资。此举诚然合乎情理法令,乃是为了保障广大员工以其辛勤劳作换得的合法权益。员工为公司全心投入,而薪资正是他们应得的回报。优先偿付员工薪资,不仅有助于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更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