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入院接受治疗之际,工伤员工享有原工资福利待遇,并由其所在的企业或机构每月全额发放。此举旨在确保工伤员工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及相关权益不受侵害。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或机构应该按照工伤员工在事故发生前的实际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