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续签期限问题,这往往需要劳资双方经过深入友好的沟通和协商来达成共识。
根据通常情况来看,续签的期限可以被设定为固定期限,如一年期、二年期等等;
同时,也具有设置无固定期限的可能性。在约定续签期限时,我们还应当全面综合地考虑到劳资双方的真实意愿、员工所在职位的稳定性以及行业内的普遍惯例等多重因素。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就续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原有的劳动合同将会在期满之后自动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