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同居关系的案件中,子女抚养权以及彩礼的返还问题皆可同时诉诸于法庭进行审理。在此情况下,法院将会依照事实真相与法律规定,对这两方面问题予以独立且详尽地判断处理。针对子女抚养权的裁定,通常倾向于参照多个关键要素,诸如孩子的年纪、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现实条件等等,力求为子女的最优利益提供坚实保障。
至于彩礼返还事宜,法院将深入探讨是否符合法律所明文列举的相关退还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