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启动劳动局工伤调解程序时,以下资料是您务必提前准备好的必要文件:
1.能够明确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凭证,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据、工作证件等。
2.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我们进行调解的关键性法律依据。
3.医疗诊断证明、病历以及医疗费用发票等,这些都是用来详细阐述您受伤情况及其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的重要证据。
4.如果可能的话,请提供您的工资收入证明,以便我们能够准确地计算出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
5.最后,请您准备一份详尽且清晰地表达您个人诉求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