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顺利领取到失业救济基金,使用解雇(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确实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具体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自收到单位开具的解雇(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之日起,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申请。在申请过程中,请务必携带好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解雇(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失业登记证明等相关资料。接下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您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您满足领取失业救济基金的所有条件。一旦经过核实,确认您具备领取资格,他们将会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为您发放相应数额的失业救济基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