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非法金融活动的案件中,为相关公司提供服务的销售人员有可能需要承担与其行为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的判定主要取决于销售人员在非法金融活动中所涉深度,其作用的大小以及主客观意图等诸多因素。比方说,如果这些业务人员深知其所在公司正在进行非法金融活动,却还依然积极地参与其中,那么,他们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共犯,并因此而面临刑事追究,包括判处有期徒刑及罚款等严厉制裁。
然而,若这些销售人员对公司所涉嫌的违法行为毫不知情的话,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较为轻微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