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建筑工程领域,所谓的“阴阳合同”通常是指针对同一项工程建设而签署的两份书面协议,其内容实质性的条款存在巨大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表面上看似合法有效的阳(公开)合同仅仅是为了满足相关部门的备案要求或者应对相关部门的审查目的;而实际上,真正起到双方约束力并且双方认真履行的却是隐藏于背后的阴(隐秘)合同。理论上讲,“阴阳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是因为此类行径严重违背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干扰了建筑市场的稳定运营和健康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基于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