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在购房协议尚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若购房合同不幸遗失,您只需要直接对剩余的合同进行废止处理,然后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即可满足相应需求。其次,在预售登记完成之后,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之前,如果您的购房合同再次发生了遗失现象,那么您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一则关于合同作废的公告,公告期限为三个月。待三个月期满之后,您可以前往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已经签署的合同,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签署一份全新的合同以确保权益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