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在遭遇个人经济纠纷时,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被告住所地,即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若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其户籍所在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则应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合同履行地需依据合同的类型以及具体情形予以确定。例如,就借款合同而言,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概言之,需依据具体的纠纷状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选定适宜的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