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辞职,乃是员工主动向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此行为通常由员工一方率先发起,其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单位与员工双方通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之后解除合同的情形。在辞职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员工个人作出的决定,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单位则有可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