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遇强拆之后,若当事人自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未提起诉讼,便极有可能超出起诉期限。不过,要是存在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导致起诉期限被耽误的情形,那么被耽误的这段时间不应被计入起诉期限之内。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