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伤等级中的第八级所对应的赔偿额度,在不同地区以及个人薪资水平方面存在着差异。一般情况下,其赔偿内容主要包含了以下三项款项:一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二是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三是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为以劳动者的十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进行支付。若劳动者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还可以额外获得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费用的具体数额将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