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遍的情况下,由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通常不会引发竞业补偿金的需求。竞业限制协议是指公司与其雇员通过协商达成的一项重要约定,即在解除或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时,雇员需要在特定时期内不得进入与其所在企业所生产或经营同种类别的产品以及涉及相同类型业务的其他公司任职,或者自行开设与原岗位所涉业务类似的公司进行生产或经营相同种类的产品。当员工以主动离职的方式违背了双方之间有关竞业限制的专项约定时,他们往往无法获取相应的竞业补偿金。然而,如果公司未能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向雇员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选择自动离职的结果可能会有所改变。具体的处理方式仍需根据双方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