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竞业补偿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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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离职或劳动协议到期后,若从事与原公司竞争的业务或自主创业,双方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这是公司为防止员工损害其利益而采取的保护措施,也是对员工遵守竞业限制的补偿。解除劳动合约的经济补偿则根据员工工作年限计算,与竞业限制无关。
经济补偿金是竞业补偿金吗

一、经济补偿金是竞业补偿金吗

关于员工在离开公司或劳动协议到期之后,前往与原公司存在类似产品或业务竞争的其他企业进行工作,或者选择自立门户自行创业,双方达成的竞业限制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两年。这实际上是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离职后从事竞业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同时也是对员工遵守竞业限制义务所给予的补偿。

然而,解除劳动合约的经济补偿则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和发放的,两者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是应发还是实发

经济补偿金之计取依据为劳动者“应得”工资收入,非实际发放数额。

若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最近一年十二个月份内所取得的平均工资水平未能达到该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将按照此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

反之,若其工作期限不足一年十二个月,则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所对应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因此,准确而言,我们所谈论的均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收入量。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经济补偿金是竞业补偿金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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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怎么认定竞业限制范围
[律师回复] 一、怎么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
竞业禁止是企业为了保证其营业上的利益和竞争优势,对雇员的择业自由予以一定的限制。我国目前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散见于相关法规中。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国家劳动部在1996年下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流动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经营信息、秘密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契约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直接或者间接任职,并不得泄露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应当向受到此种就业限制的雇员支付一定的合理的补偿。
用人单位给员工经济补偿,是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竞业禁止毕竟限制了员工的生存权利和自由择业权利,如果员工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就会造成新的利益不平衡。而通过补偿金的支付,不仅员工的损害可以弥补,而用人单位支付一些金额以保障其较大利益也是值得的。在补偿的数额上,目前只有在行政法规中作了原则性规定,实际履行情况是用人单位往往将标准约定得较低。对此,有人提出不低于员工所在地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提出平均年补偿费不低于年工资总额的2/3或1/2。不管如何,用人单位必须对竞业年限及补偿费用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这样,竞业禁止协议才是有效的。
二、怎么认定竞业限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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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妹妹在一个小单位里上班,可是她们这个单位业绩在下滑,请问社会上是否不正当竞争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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