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里,关于预付款的规定主要出现在这些地方:
首先,预付款是为了合同的执行提前付出去的部分资金。它包括了预付款的金额、支付时间、方式以及用途等等。金额方面,由买卖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量决定。支付时间和方式要明确,比如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批付清,用哪种方式,像银行转账、支票还是现金等。用途也要说明白,只能用于合同指定的事务,比如买特定商品的订金之类的。
同时,还要约定如果合同不可能实行或者取消的话,预付款怎么处理。举个例子,如果因为卖主的问题导致合同没法执行,买家就可以要回预付款,甚至能提出索赔;要是因为买家的问题,卖主也有权利拿走部分预付款当做违约金。总的来说,预付款的规定必须清楚明白,以免后面出现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