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违约的常见情形涵盖如下方面:其一,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进而致使工程出现延误状况;其二,没有依约提供施工所需条件,像场地、基础资料之类;其三,擅自对工程设计予以变更,从而影响工程的进度与质量;其四,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协助义务等。
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内,一旦发包人违背上述约定,承包人则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诸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承包人需留意留存相关证据,例如往来函件、支付凭证、变更指令等,以此证实发包人的违约行为以及所造成的损失。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一般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