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房子租期到了没继续签的话题,咱们的老规矩就是原先的那个协议就不再管用了。不过,要是真有那种没再续签的情况出现,说不定也可以当它是个不定期的租赁。再说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律,如果你租的房子租期到了以后,你还在那儿住着,房东也没说啥,那原来的那个租赁协议还是有效的,只不过变成了不定期的。这种不定期的租赁,就是说你们俩都可以随时把这个协议给解除了,但是得提前告诉对方一声,别让人家措手不及。所以,如果你碰上这样的事儿,我觉得最好还是跟房东商量一下,重新签个新协议,把你们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都写清楚,比如租金多少,租多久,修东西谁负责等等这些问题,免得到时候闹出什么麻烦来。如果商量不好的话,记得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这样万一真的打起官司来,也好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