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以后,这个案子就得交给检察院处理。检察院那边一收到公安局递交过去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他们就得在七天之内做出一个决定,到底是给咱们批了还是没批。如果人民检察院那边觉得还不行,不答应批准他逮捕的话,公安局可得赶紧放人,然后还得把人家放出来的这件事告诉检察院,要让他们知道这事已经办完
当然,如果这个案子还是有些地方没有搞清楚,检察院可能会决定暂时先不批捕。但是,如果这个案子还有问题,而且又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话,那就可以依法让当事人在家等着审判。不过,这个规定也不是万能的,毕竟每个案子都有它自己的特点。所以说,检察院处理案件时都会看具体情况以及证据够不够充分再做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