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中,违约并不必然等同于诈骗。违约这一情形,往往意味着合同中的一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义务,不过,此情形下并不一定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
诈骗的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运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于房屋买卖交易时,倘若一方蓄意虚构有关房屋的重要信息,诱导另一方签订合同并且支付款项,之后既不履行合同又拒不退还钱款,这种情况便可能构成诈骗。
然而,通常由于经济困难、市场波动等因素致使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仅仅属于民事违约范畴,应当借助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或者民事诉讼等方式来予以解决。简而言之,判定是否构成诈骗,核心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