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受职业病伤害之员工选择提前结束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时,只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便有资格获取相应的经济赔偿金。若因工伤事故而导致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到损害,进而对其未来的职业发展及收入产生不利影响,那么在此情况下,该劳动者有权向雇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而雇主则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