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情况下,协议必须由双方或多个相关方进行签署方可具备法律约束力与效应性。只有单方面签字的协议,通常难以构成完备的法定效益。然而,在此种例外状况之下,例如某一方已切实承担并完成了特定要务义务,且该行为为对方所认同和接受,那么这类协议或有望被判定为具有有效力。但是,此类情况仍需结合具体证据及相应的法定义务要求予以审查和判定。如在合同订立过程之中,若一方先行签订,而另一方并未进行实质性的签名确认,则该份合同尚不能取得正式的施行生效。总而言之,对于协议是否具备有效性的判断,绝非仅仅依赖于单方面的签字行为,而是需要全面考虑到协议的具体条款内容、各方的真实意愿表达、履行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诸多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