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旦被告被强加执行,法院便有权利实施多种有效手段以确保法律程序得以顺利进行。这些手段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直接将被告人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予以划拨;查封、扣押并最终拍卖被告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以及汽车等贵重物品;对被告人实行严格的消费限制,例如禁止其乘坐飞机或高速铁路的头等舱位等。这些强制执行措施无疑将会对被告人的日常生活及经济状况带来重大冲击,甚至可能导致其个人信誉遭受严重损害,进而在诸多商业活动与金融交易中面临种种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