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道路修缮工程往往涉及到法定的征收过程。所谓“征收”,乃是根据国家基于公益之需求,依据法律规定将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相应的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收归国家所有。在这之中,“道路修建”作为重大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常常会对土地及其之上各类资产造成永久性且不可逆转的改变与利用。
然而,“征用”则是指国家出于同样的公益需求,以临时性方式使用单位或个人的财产,使用完毕之后将会按照之前的约定返还给相关方,并且给予可以接受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