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寻求婚姻调解时,可考虑以下几类人员或机构:
其一为婚姻家庭咨询师,他们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助力夫妻剖析问题、优化关系。
其二是社区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因其熟知本地状况,故能够给予一定的调解援助。
其三为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其调解工作具备相应的权威性。倘若夫妻双方自愿,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也是可行的,律师可为双方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