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要是重整计划没法实施,那可能是因为:
首先,假如债务人不肯按照重整计划里规定的那样去履行他们的义务;
其次,如果在实施重整计划期间,出现了某些大家都想不到的意外事件,让这个计划变得不可行了;
最后,假如在重整计划实行的过程中发现有人在这个计划里搞鬼,比如欺骗或者恶意破坏,结果就让整个计划没法进行下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