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契约成立的过程中,往往包括多个必备要素,具体如下所述:首先,双方需达到统一协议,即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经过充分磋商,就贷款本金、运用约定、利息计算方法以及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达成完全一致的看法。其次,该等合同还应在法律形式上履行必要的手续,如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形式。而在借款契约生效的阶段,则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参与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各方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且无任何欺诈、威胁等不当行为;最后,该等契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另外,对于那些需要进行审批、登记等审定程序的借款合同来说,只有在所有相关手续全部完成并得到确认后,才能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