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发生了这么回事,出事以后申请确定工伤的时间限制会被打断,这通常是因为出现了一些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让这个时间限制暂时停下来不走了。比如说如果你去找相关部门要求帮助,或者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承担他们的责任等等这些事情,都会导致这个时间限制被打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从你找到解决办法的那一刻开始,时间限制就得重新算。所以我建议你赶紧把能证明这个时间限制被打断的证据都收好,比如你找相关部门要求帮助的书面文件,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承担责任的书面或者录音证据之类的东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