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来说只要还在试用期间,就算你没提前跟老板说要走人,也不应该直接扣你的工资。但是要是你在这个试用期里突然决定要走了,那就得至少提前三天告诉公司,这样你和你的老板之间这份劳动合同才能算正式解除了。不过要是你没按规定提前告辞就突然跑路了,让公司产生了什么损失的话,公司是有权找你赔钱的。但是公司想要找你赔钱,首先得拿出证据来证明他们确实受到了损失,而且这个损失还得是你没提前打招呼就走人导致的,这两者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